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中国建筑业协会文件
建协[2008]17号
关于印发《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评选活动,引导建筑业创优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地方建筑业协会和有关行业建设协会的建议,结合近几年鲁班奖评选工作的实际,我们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此页无正文)
1
f二OO八年六月十三日
抄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副部长、三总师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司(厅),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本会会长、副会长附:
2
f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第一条总则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
一”的方针,加快我国建筑业的技术进步,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鲁班奖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工程质量应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第三条鲁班奖的评选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下由
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四条鲁班奖的评选工作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
的精神,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第五条鲁班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100
项。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参建单位。第六条鲁班奖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
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有关单位是指没有成立建筑业(建设)协会,并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商妥的归口本系统申报工程的单位。
3
f第二章第七条
评选工程范围
鲁班奖的评选工程为我国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
用的各类新(扩)建工程。第八条鲁班奖的评选工程分为:
(一)住宅工程;(二)公共建筑工程;(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四)市政园林工程。以上四类工程的评选范围和规模应符合本办法附件一、二的规定。各类工程的获奖比例视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