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相应费用,工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2、乙方因自己的原因修改设计方案及图纸,必须征得甲方及建设方同意,未经甲方及建设方同意发生的损失费用乙方自行承担。3、因工程量变化而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根据实际情况由甲方与建设方双方共同确认。
第十二条、变更价款确认原则:1、合同中已有适合变更货物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合或类似于变更货物的价格,甲乙双方根据双方协商确定变更总价。
第十三条、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付款方式:a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合同签定日甲方付乙方预付工程款20。b货到工地经甲方工程部验收合格付乙方总工程款60,c合同范围内的雨棚全部施工完毕,经甲方工程部验收合格后3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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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预留合同总价款5的质保金,于竣工验收合格满贰年后的30日内付清(不计利息)。
第十四条、安装工程及竣工验收:1、乙方在雨棚安装完成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检查,如甲方不能按时检查验收需提前5日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须承认竣工日期。2、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和设计修改签证为依据。3、工程未经验收和履行交付手续,甲方擅自提前使用,按已交工处理,由此发生的质量纠纷及其他问题由甲方负责。4、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从验收之日起15日内,乙方向甲方进行工程移交,如甲方不能按时接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坏、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售后服务:1、本产品在保修期内实行三包。2、本产品实行终身维护和维修,保修期以外适当收取维修费。
第十六条、产品质量保修:1、产品质量保修内容及范围:乙方所供全部货物。2、产品质量保修原则:产品质量保修按该产品质量保修规定及承诺执行。3、产品质量保修期限:自所雨棚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两年内为保修期,产品质量保修期内乙方须全权负责甲方正常使用所产生产品质量问题,产品质量保修期满不意味乙方免除质量责任,因设计、制作等非使用原因造成质量故障,乙方仍要负责,并向甲方提交质量保证书。
第十七条、质量保证金:1、产品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5,质保期为贰年。2、产品质量保证金的返还:质量保证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且不欠货物维修或更换费用的,三十日内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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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十八条、未尽事宜的约定: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