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为1024×768像素,分辩率72像素英寸,适合在通用的电脑显示器上显示。单纯的电脑绘画、摄影,以及动态的视频、动画等不属于此项作品的范围。作品容量不大于20MB(非压缩文件)。⑶电脑动画运用各类动画软件,通过角色(主要角色要求原创)绘制、音效处理与动画制作完成的二维或三维的电脑动画作品。作品可以是表现一定故事情节的动画小品,也可以是一个具有完整意义的动画节目。对于Flash动画,除了上报SWF文件外,还必须上报FLA文件。基于数码录像方式制作的写实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作品容量不大于20MB非压缩文件)作品播放时间不超过5分钟。(,⑷电子报刊运用文字、绘画、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创作的电子报或电子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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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物。电子报应该含有报名、报刊号、出版单位或出版人、出版日期、版面数(一般在8个版面左右)、导读栏等报纸所包含的要素(这些要素可以是真实的或虚拟的)。在导读栏中应设置超级链接。电子刊物应有刊物封面、封底、目录页、刊名、刊号、主办单位、主编和编委、出版日期等刊物所包含的要素(这些要素可以是真实的或虚拟的)。除封面和封底外应有8页以上正文页,在目录页应设置超级链接。电子报刊应有网址和电子信箱,采用的文字内容或图片,原创成分应达到60以上。电子报刊作品的作者姓名、学校名称要用虚拟名。⑸网页使用HTML语言或网页制作工具编制的阐释某个主题或传递某类信息的网页作品,一般在20个页面以上。在水平分辨率为1024(或以上)像素的电脑屏幕上浏览时,页面保持整齐,不影响美观。网页作品容量不大于50MB(非压缩文件)。⑹程序设计以各种计算机程序语言编写的、具有较为明确的设计思想、贴近作者学习生活、并可以为社会应用和科技创新服务的各类程序软件,包括管理系统类软件、工具类软件、辅助学习类软件和益智游戏类软件等等。制作完成并提交的程序设计作品应能实现顺利、直接地安装和运行。提交的程序设计作品中,必须包含作品的源程序、流程图和使用说明(帮助)。3、作品制作(1)中小学生应独立进行作品的创意、设计并自己动手实现创作,指导教师可以给予指导,但不能直接动手参加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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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小学组、初中组每件作品最多报2名作者,高中组每件作品限报1名作者;每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每个作者限报1件作品。(3)作品中不能以作品以外的任何网站或网页内容的链接方式作为本作品的内容。(4)网页作品或网页形式的电子报刊作品的各级目录(文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