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4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开排列学生的成绩名次。
(五)为人师表(16分)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淡泊名利,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f2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3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
4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平等对待学生家长,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六)终身学习(12分)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
2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
3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考核等次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f(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等次定为不合格: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2对教学工作不认真负责,上课该讲授的内容不讲授,留到课后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
3以获取利益为目的,推荐、暗示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的;
4工作日未经批准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5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班主任工作的;6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7组织、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的;8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9歧视、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10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的;11在学校散布反动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f12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
13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会或商业性活动的;14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15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贵重财物的;16擅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的;17在课堂上吸烟或酒后上课的;18工作时间打牌、炒股、玩游戏的;19因违法违纪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