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科发计字〔20XX〕42号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科学院(以下简称中科院)和所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研究所)对外投资及在投资企业的股权变化行为,完善对投资企业的监管,有效防范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科学院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润钐瘗枥庑赖。润钐瘗枥庑赖。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中科院和研究所的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一)投资设立新企业;(二)投资入股现有企业;(三)对已投资的企业增资扩股;(四)兼并收购企业;(五)接受赠予的企业股权。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股权变化是指转让股权、划转股权、转增资本金、撤资、注销解散等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一)转让所持企业股权(或股份);(二)无偿划转所持有的企业股权;(三)对已投资的企业改制(含股份制改造);(四)已投资的企业增资扩股但研究所不再新增投资;(五)企业以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转增资本金;(六)撤资;(七)已投资企业的注销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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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四条研究所对外投资应有利于本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规模产业化及本单位后勤社会化改革。
第五条中科院鼓励研究所主要以科技成果形成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为主进行投资。研究所不得以下列资产进行投资:沟爱氇谴净。沟爱氇谴净祸。
(一)国家和中科院要求列为国家资本金外的财政资金;(二)上级补助收入;(三)为维持科研事业正常发展和保证科研计划完成的仪器设备、材料等各项资产;(四)科研园区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等;(五)对外融资方式募集的资金。第六条研究所不得以现金直接进入股市买卖股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任何单位、企业和个人的借贷事项提供担保;不得借款给任何企业。残骛楼锩溆。残骛楼锩溆。第七条研究所对外投资设立企业不以追求控股为主要目的。原则上,研究所不在所投资企业中占有控股地位。在研究所以投资企业方式进行技术创新的阶段,研究所可通过占较大股份,以发挥自身的研发主导作用;在规模产业化阶段,则应由社会股东占控股地位,以发挥其经营管理的主导作用。酽锕极镇桧猪锥。酽锕极镇桧猪锥。第八条研究所以无形资产投资设立企业主要在于孵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