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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1二、兼职教师聘任与培养办法3三、陶瓷工艺专业兼职教师考核指标及评定标准6四、陶瓷工艺专业兼职教师培养与考核方案8五、兼职教师“星级教师”评定办法10
f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兼职教师队伍的聘用与管理,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管理模式,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更好地满足学科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的需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原则
1各专业科根据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及兼职教师数量比例要求,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相对稳定、合约管理”的原则聘用兼职教师。
2各专业科原则上根据兼职教师在其工作单位的职称进行聘任。
二、任职资格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2符合《教师法》所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基本条件,一般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和本科院校任教经历。
3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特殊专业经申请后可适当放宽)。担任实验实训课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4所开课程需与本人所学专业、学科背景相符或相近。5从企事业单位聘请兼职教师,应具有对应行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5年以上管理经验。承担理论课程教学的,还应具有对应课程(专业)的学科教育背景。6身心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经申请可适当放宽)。
三、兼职教师的职责
1完成所承担的教学工作(含备课、授课、批改作业、命题评卷、监考等)。2参加相关教学活动和指导学生进行学习。3参加教学研究活动。4完成与教学任务相关的其他工作。5凡接受学校各类资助完成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时,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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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四、招聘要求及聘任程序
(一)招聘渠道各专业科可通过信息中心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人才招聘会、媒体广告等有效途径广泛发布招聘信息,同时结合校内外教职员推荐和自荐的方法,拓宽兼职教师来源。(二)面试组织及考察1各专业科负责对应聘者的基本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次审查。2各专业科应考察和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教学能力与水平。对没有教学工作经验的应聘者,须组织试讲,经考察合格方可聘为兼职教师。试讲时,须有教学管理科代表参加。(三)签订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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