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处方,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国家卫计委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处方评价是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第三条所有在阳新县人民医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包括病区用药医嘱单,均须按本细则执行。第二章处方点评管理组织结构第四条处方点评管理组织结构由处方点评专家组、处方点评办公室和处方点评工作小组组成。(见附件)
f第五条处方点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每月进行合理用药和处方点评工作,不定期进行合理用药培训工作。处方点评专家组每年改选一次,一年内累积三次无故不参加点评的专家第二年不再入选。
第六条药剂科成立以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的主管药师以上技术职称人员组成的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收集及初评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处方点评实施第七条处方点评依据一、《中国药典》二、《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卫计委令第53号三、《医院处方点评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计委令第84号
六、《临床用药须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委员会编)七、药品说明书
f八、《阳新县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分级管理规定》第八条处方点评内容范围一、药品用量动态二、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各科室的抗菌药物使用率及病原学送检率三、处方用药合理性四、处方药品用法用量五、药品费用六、处方的书写内容与格式七、处方中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第九条处方点评方法一、门诊处方和住院病历抽样方法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每月随机抽取门诊药房处方量的28‰(不少于1000份),住院病历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出院病历数的10,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400份。每季度抽取处方和病历要覆盖到全院每个医生,由相关人员详细填写处方点评工作表并保存处方以备审核。
f二、处方点评工作小组对抽查处方进行初步点评,并将认为存在问题的说明与原始处方一起送交处方点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