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
湘公消201136号
关于印发《“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消防支队,总队教导大队、医院、特勤支队,总队机关各部门:
现将《“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主题词:军事业务工作条令条例学习月方案通知
承办单位:司令部警务处
承办人:刘敏
f“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部消防局的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强化官兵条令条例意识,规范部队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确保部队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在去年学习宣贯新的《共同条令》基础上,总队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方针,深入开展条令条例学习,进一步强化官兵条令意识、法纪观念,不断增强官兵组织纪律性,重点解决好制度不落实、正规化标准不高、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实现机关按条令条例进行指导,基层按条令条例进行运转,官兵按条令条例规范言行确保部队高度稳定,推进部队正规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新水平。二、组织领导总队成立由政治委员詹寿旺任组长,副总队长黄根怀、罗灿、陈金辉、副政治委员董二明任副组长,其他总队党委成员为组员的“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满生参谋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督促、指导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三、时间安排活动从3月1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四、学习内容新的《共同条令》(《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
2
f条令》)、《军队基层建设纲要》、《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公安部“五条禁令”,《公安消防部队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公安消防部队兵员管理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官兵、营区管理规定》等。
五、方法步骤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至3月8日)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周密的活动计划和日程表,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有线广播、视频系统、板报橱窗等多种载体,采取专题教育、领导宣讲、集中培训、座谈讨论、网上交流、观摩学习、辩论演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学条令、用条令、守条令”的浓厚氛围。动员阶段,支队机关、大、中队“条令条例学习月”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