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日
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规范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塑造工程项目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的绿色安全文明工地的形象,增强企业的社会信誉、品牌效益。公司特制定“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管理组织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2、项目应建立工程、质量、安全、机械、技术、机电、材料、保卫各业务系统的现场创优保证体系,做到组织落实,责任到人。二、申报程序1、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并明确工程的创优目标(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文明安全工地),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2、公司党办根据工程的特点(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有影响的工程)确定工程的创优目标。三、检查考核1、依据建设部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绿色施工管理规程》以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安全管理、生活区管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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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具管理、环境保护、脚手架、安全防护、施工用电、塔吊起重吊装、机械安全、保卫消防等方面进行检查考核。
2、项目要坚持“日巡视、周检查”制度,每周五进行一次全面文明安全检查,填好检查记录和评分表,检查出的问题必须有整改措施及复查。
3、公司、分公司定期对项目检查要达到90分以上,未达到者,必须加强管理,整改到位。
四、奖罚办法1、对获全国、省(直辖市)、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按工程规模大小给予奖励。获全国级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奖励,获省、直辖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奖励;获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3元奖励;获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项目在上述奖励标准的基础上,省、直辖市级每平方米增加04元,地、市级每平方米增加03元。对公司、分公司超额完成指标的有功人员按贡献大小给予相应奖励。3、如因项目自身原因未能完成《项目目标责任合同》中确定的创优目标的将实行对等处罚。4、公司月度安全考评中有一个月在80分以下的项目,取消安全文明工地的奖励。五、管理标准(一)安全文明管理资料1、工程概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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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表是对工程基本情况的简要描述,包括工程的基本信息、相关单位情况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