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ZQ桥涵1
甲方:道隧集团兴托高速公路项目部第二分部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就乙方为兴托高速公路桥涵工程人工挖孔桩施工提供劳务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劳务内容及合同条款一、劳务工程名称:兴托高速公路22标段桥涵挖孔桩工程二、工程地点:内蒙乌兰察布盟集宁市境内三、劳务承包方式及劳务费用综合单价
乙方主要为本工程提供劳务。劳务实行综合单价承包,其单价包括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质检、保险、安全、利润、管理、临建及现场文明施工等一切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合同文件要求必须完成的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劳务费用综合单价以双方合同签定前共同确认的单价为准,此单价一经确认,不管市场价格如何变动,不再做任何调整(见附表1)。四、劳务承包数量
劳务承包数量在施工图纸设计范围以实际完成数量为准。其中隐蔽工程数量以甲方项目总工程师、施工技术科长、质检工程师、预算负责人和现场技术负责人共同核实的数量为准。五、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款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以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实际计量支付给乙方的各分项价款相加之和。
第二条双方责任和义务一、甲方
1、甲方成立现场管理机构,即“道隧集团兴托高速公路项目部第二分部”,
f受托对本工程施工进行组织、管理、验收及结算等。2、负责办理征地拆迁,解决施工用地,并协助乙方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3、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绘制施工图纸,负责技术管理、施工测量、
放样,编制竣工文件,并有权根据工程施工需要改变组织设计和施工图纸。4、负责对乙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在施工前对乙方劳务人员进行技
术交底,让乙方劳务人员熟悉掌握有关操作规程和操作技术。5、下达施工进度计划,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材料、设备、构配件、成品或
半成品,负责工程实验的取样和实验及检验资料的填报签认。6、指定现场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施工作业技术指导和工程工期、
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不解除乙方对整个工程的工程质量应负的全部责任。7、监督乙方劳务人员按现行行业施工管理规范进行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8、负责对乙方劳务费进行计量支付。9、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进行指导、监督。10、为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发出为满足本合同工程的
正确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有关指示,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并受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