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发布人:邓洁文资讯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130614154146点击数量24
粤警院教[2013]31号各系、部: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本科类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204号),2012年度我院申报的50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省教育厅立项建设,每个项目获省财政厅资助经费05万元,学院财务室已将资助经费划拨到相关的系部。由于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的主体是学生,为提高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现就此类项目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和报销通知如下:一、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项目组学生按照申报书所列开支计划在预算内自主使用,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做好项目经费的使用记录;二、购买1000元以下(含本数)物品可采用现金支付,并开具正式发票,1000元以上的采用支票或转账支付;三、项目经费报销工作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报账时,发票由项目组的两名学生签名,一人为经办人,一人为验收人或证明人,经项目指导教师审核,由系部负责人审批后到财务室报销。特此通知。教务处2013年6月14日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