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
定州市城中村改造村民拆迁安补偿协议书
被拆迁人:
拆迁人: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改善尧方头村村民的居住环境,按照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为维护各自的利益,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村民拆迁安补偿方式:1、住宅楼换方法:按照村民的实际宅基地面积,依据相关法规按1:09的比例给予换即1平方米宅基地换09平方米新建住宅楼建筑面积),地上附着物不另计算。换住房为新建住宅楼(住宅楼为毛坯房标准),甲方自愿将宅基地按标准换成新建住宅楼。2、车库换方法:甲方需要换一层车库的,换比例应按照村民的实际宅基地面积107(即1平方米宅基地换07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甲方所需换一层车库的个数每户(以户口登记簿登记为准)仅限一个。3、村民民房二层、三层换新住宅楼的方法:(1)民房二层的依据相关法规按1:07的比例给予换即1平方米民房二层建筑面积换07平方米新建住宅楼建筑面积)。(2)民房三层的依据相关法规按1:05的比例给予换即1平方米民房三层建筑面积换05平方米新建住宅楼建筑面积)。(3)2012年7月以后加盖二层及以上建筑,不给予任何换与补偿。4、按以上方法进行新住宅换的,地上建筑物不再做任何补偿。5、甲方保证将宅基地面积换为新建楼房面积。若甲方换楼房时,超出安建筑面积部分以现金结算。在8平方米以下(含8平方米),单价每平方米2000元,超出8平方米的部分单价按开盘后所换楼层同期的售价进行结算;若甲方换新建楼房剩余的面积不超过8平方米(含8平方米),按2000元每平米现金收购,超出8平方米的部分按1600元每平米计价收购。6、其他约定:(1)凡是每户之间公用伙道不予换补偿,但是如能确认伙道属于自己的给予补偿,不能确认的不予补偿;(2)凡是占有的集体土地不予补偿(如大队部、生产队部、场院闲散土地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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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集体所有土地等);(3)凡是土地有纠纷者必须由村两委协商确认后,再予以换补偿。如纠纷无法确认或确认不成功者不予补偿。7、甲方自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起7日内搬出现住宅,否则而引起的延误工期等一切经济损失及后果均由甲方承担。8、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搬家时,除房屋建筑物必须保持原状外,其它所有财产均属甲方所有,逾期不搬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