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停止工作,之日起至死亡之日止计算。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丧失的田定收入额计算但实际收入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五倍以上的,按五倍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除固定收入外还有其他不固定正当收入的,应参照受害前一年至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一年至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相近
f行业同等劳动力上一年度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因没有工作或因离退休而主要从事家庭劳动的,参照当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居民平均收入计算。从事农业生产因伤害导致农忙期间误工的,其误工费参照当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农村居民平均收入的两倍计算。三、护理费护理费是指因护理受害人而造成的误工损失或雇用必要的护理人员所支出的费用。计算护理费应考虑护理人数护理时间和护理人员的正当收入标准:一护理人数。一般不得超过二人,未住院或出院之后仍有护理必要的,护理人员为1人。二护理时间。限于受害人因伤害所导致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期限。三护理人员的正当收入标准。一般应参照受害人误工费正当收入标准进行计算雇人护理的,护理费的赔偿额按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确认。但劳务费赔偿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受害人所在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服务业平均收入的两倍对于要求护理费的,在住院期间一定要求医生出具需要护理的证明,如果需二人护理的一定要在护理证明上注明需要二人护理。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请求赔偿今后护理费的,可以按照其定残时的实际年龄与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期望寿命的差额年限计算护理期限,但最低不少于五年,最长不超过20年。已判付安装功能性假肢费用的,不考虑今后护理费。根据司法解释: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四、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费支出的合理补偿。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实际住院时间为基础,参照受害人所在地一般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进行计算。五、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法院应当根据其伤残情况以及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是否赔偿。营养费的赔偿数额一般为每天二十至三十元计赔营养费的时间,以恢复伤情需要补充营养的实际期限计算。但计赔时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