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采情况,特别是对邻近关闭煤矿的采空区及积水情况进行详细摸查,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治理措施,及时排除隐患,坚决防止透水事故的发生三、加强防汛物资和防洪设施管理,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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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定期对井上下供电设备、矿井排水设备、防雷电装置进行维护检修,加强对矸石山、煤仓排水设施的检查、维修,确保矿井供电和排水设备、设施完好。要及时疏通防洪沟渠,修筑防洪堤坝,河沟沿岸及地势低洼地区不得存煤,更不能建办公和职工宿舍等建筑。每次降大到暴雨前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情况,山区及易发生泥石流地区,雨天要密切监测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水等可能发生的灾害情况,防止发生伤亡事故。要备足防汛物资,一旦灾害事故发生,确保物资和人员能及时调动和到位。
四、建立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撤人停产,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煤矿企业没有制定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治理计划和防范措施的,雨季不得进行井下生产作业。五、加强对已关闭煤矿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要加强对本地区已关闭煤矿和废弃老窑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口位置、井田开采范围、开采年限和地表水情况,准确掌握矿井受水患危险情况,并归档备查。六、加强汛期安全调度和值班工作煤矿各科室、各单位要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应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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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名主要领导带班,保证通讯、调度系统畅通,及时掌握本地区、本单位煤矿企业的防汛情况。出现重大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并按有关要求立即上报。
雨季“三防”巡查及值班制度根据兴《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煤矿安全度过雨季,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矿井雨季巡视检查制度。1、检查范围在雨季来临之前由雨季三防办公室组织矿值班领导及相关职能科室技术人员进行巡查,巡查重点范围主要如下:(1)检查由于受采矿影响导致的地表塌陷、裂缝、山体滑坡等情况;排泄渠、涵洞通畅情况;井口、地面建筑物、重要场所(炸药库、风机房)是否受山体滑坡、采空塌陷的影响;地表水是否有进入井下的危险等。(2)雨季前,对水泵、排水管路、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进行全面检修,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并详细记录。特别是接到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