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1、重点公益林去森林防火按行政区域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林业、计划、财政、气象、交通、邮电、公安等部门分工负责,同力合作,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2、重点公益林区防火以管护站为基本单位实行管护区域承包责任制。各管护责任区要加强巡护、设卡检查、控制火源、消除隐患。重点防火期要严禁将火种带入林区,禁止在林区吸烟和一切野外用火。
3、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方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群众防火意识,提高“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自觉性。
4、坚强对进入林区车辆及人员的管理,凡进入林区人员须经管护单位同意,并持有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进入林区许可证”。严禁无证人员进入林区。详细记录进出林区车辆及人员的单位、姓名、车号、时间等。
5、防火期内,各级护林员防火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积极开展防火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6、森林火灾突发性强、影响面积达、危害深远。遇有火情要立即报告,并就近组织人员进行扑救。接到扑火命令的护林电荷管护人员必须立即赶往扑火现场,并随时上报火情和扑救情况。
f7、建立防火奖惩制度,对护林防火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造成火灾损失的责任人将事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