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调配使用药品应当向药品使用者正确说明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等事项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发药日期及使用期限等内容。
24、药剂人员调配处方拆零时调配人员、工作环境、使用工具、
f包装物品应符合卫生和质量要求拆零药品原包装应保存至使用完毕。拆零药品应在包装袋上标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医院名称、调配日期等内容。
25、药械科在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后及时向分管院长报告医院调查核实后向本地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26、严格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本院使用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报告工作依法履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义务。严格注意考察、收集本院使用药品的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时必须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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