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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主观因素或是客观因素的影响,经常会发生各种质量问题,为了将这种质量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因此需要根据每个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本预案制订的目的就是为了对突发的质量事故的处理作出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汇报制度,以防止质量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及时的对质量事故采取正确的、相应的处置措施,从而避免认为引起由于盲目处置而引起不必要上的二次损失,避免质量事故对整个工程质量造成影响,预案内容如下:
一、质量事故级别的划分;
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事故损失不大,发生后能够及时采取补救,对后续工序不产生质量方面的影响,对整个工程的质量不产生影响或影响很小,该种质量事故,由施工人员或项目专职质检员上报项目部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由项目部通过对事故发生的情况进行评价,并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施,经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验收通过,并留下相应的文字记录。
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f事故;中级质量事故,质量事故损失较大,事故发生后不容易补救,并对后续工序的工期及施工质量产生影响,很有可能对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产生影响,该种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需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根据事故发生发展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质量事故的发生,并及时组织项目部相关的技术人员,根据质量事故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补救方案,上报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整改,并经公司相关部门检查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以上的整改方案以及事故的过程留公司备案,项目部要针对以上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拿出整改报告,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措施,使其引以为戒,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及特别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巨大,或伴有人员的伤害,对工程造成的质量事故难以补救,并对整个工程的施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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