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日益增多,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也相应变得复杂,单纯依靠法定财产制度已经不足以调整夫妻之间财产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夫妻财产约定可以对夫妻之间财产做出更加明确的约定,从而导致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出现①。但现行的夫妻约定财产制仍存在有一些缺陷和不足,使得夫妻双方和第三人财产难以得到保障,本文拟就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现状和不足进行分析,并提出今后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一、完善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意义
夫妻财产约定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夫妻财产约定的完善和发展也体现了时代的进步。夫妻财产约定体现了商品经济下契约自由思想在婚姻关系中的应用真正体现了平等、自愿、合法原则。尽管目前我国的夫妻财产约定制的立法还略显稚嫩不断完善夫妻财产约定制已成为大势所趋,而且这对保障约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民事交易安全具有重大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增强对夫妻合法财产权益的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家庭财产状况呈现出复杂化、多样化的趋势,个人财产范围不断扩大,人们在拥有更多的物质财富的同时,需要采用比较灵活的形式对夫妻财产进行明确的约定。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设立,要求夫妻订立书面财产协议,双方之间纠纷发生的时候,有助于双方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来维护各自的利益。夫妻约定财产制赋予婚姻当事人在处理各自财产时的自由空间,契约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其具有发展商品经济所必需的平等、自愿、互利和相互制约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契约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渐普遍化和社会化,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对财产问题进行约定,有利于满足当事人在物质和文化生活上的需要。尊重公民处理财产问题的
①高忠祥.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探析J.法制与经济,20065:49.
f自主权利,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法律原则。夫妻约定财产制在处理夫妻财产问题方面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完善了夫妻财产制度,才能更好地发挥这个制度的作用,有利于改善和稳定家庭关系。同时,随着封建的婚姻观念不断破除,丧偶者或离异者再婚的比例日益增多,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做财产约定,也为再婚夫妻灵活处理财产问题带来了方便①。(二)维护第三人的利益,保障第三人债权的实现夫妻财产约定对外效力是指夫妻对婚姻财产的约定可否对抗第三人即夫妻的财产约定对于第三人的效力。《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