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主题教育活动,针对学校特点和周边环境情况,突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自我防护等专题安全防范教育。
f推动各级校园及周边综治工作成员单位、“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律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认真开展各种应急避险演练,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珍爱生命意识,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的能力。(二)创建目标和考评标准星级“平安学校”创建活动以学校为基本单位,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评选的运行机制。通过3年的创建活动,努力使全市“星级平安学校”创建达标率达到90,切实提升全市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体水平,确保校园无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星级平安学校”考评标准实行百分制,按考评得分确定“三星”至“一星”(三星为最高级别)。考评得分90分以上的(含90分)为“三星平安学校”;考评得分8分到89分的(含8分)为“二星平安学校”;考评得分80分到84分的(含80分)为“一星平安学校”;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不仅取消当年参评资格,视情节给予“黄牌警告”或通报批评。2016年全市教育系统“星级平安学校”创建活动星级比例不超过总数(参评总数)的30%(一星级不超过1%,二星级不超过10%,三星级不超过%)。2017年星级比例不超过总数的4%(一星级不超过20%,二星级不超过1%,三星级不超过10%)。2018年星级比例不超过总数的60%(一星级不超过2%,二星级不超过20%,三星级不超过1%)。
f三、组织领导成立全市“星级平安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市教育局为牵头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团市委、中国移动xx分公司、中国联通xx分公司、中国电信xx分公司为成员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兼任,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兼任副组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具体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协调工作。四、责任分工市教育局:指导、督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星级平安学校”创建工作。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落实安全法治教育“进时、进教材、进堂”工作,增强师生安全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推动学校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排查治理校园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