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新交规细则新交通法规扣分新规则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