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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社保发〔2013〕53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为做好2014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
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保范围凡在我区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以及不
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非从业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期限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限为201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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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缴费标准2014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档次缴费标准仍按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13年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标准的通知》(宁人社发〔2013〕193号),即一档个人缴费50元,二档个人缴费200元,三档个人缴费400元,各类特殊人群缴费标准保持不变。
四、缴费原则及方式根据不同的参保人群,缴费分为自助缴费和核定缴费两种形式。自助缴费是指自愿选择参保档次标准缴费的普通城乡居民。核定缴费是指城乡特困人员、大中专院校学生等特殊参保城乡居民。(一)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已办理参保登记的人员可持户口本、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明(年满18岁的在校高中生)或社会保障卡直接到指定银行营业网点自助选择二档到三档标准缴费;新参保的人员先持户口本、身份证、学生证明(年满18岁的在校高中生)或社会保障卡到所在街道(社区)、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请登记表》,办理登记申报手续后,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指定银行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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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网点缴费。
持户口本、身份证、
已参保人员学生证明或社保卡等
指定银行
选择缴费档次
缴费
持户口本、身份证、
新参保人员学生证明或社保卡等民生服务中心填写参保申请表
参保登记
持户口本、身份证、学生证明或社保卡等
指定银行选择缴费档次
缴费
(二)农村居民参保缴费。暂不具备直接到指定银行缴费条
件的农村居民,先由村委会集中收缴,并到乡镇民生服务中心
核定缴费金额后,持核定单到指定银行缴费。具备直接到指定
银行缴费条件的,动员村民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指定银行
自助选择缴费档次缴费。
村委会持民生
集中收缴报乡镇民生服务中心
审核服务中心核定
指定银行缴费
持户口本、身份证、
村民学生证明或社保卡等指定银行
收缴
(三)特困人员缴费。
选择缴费档次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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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分以下两种方式,具体选择哪种方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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