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从企业法人到生产工人、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总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监督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组织落实情况。3、监督检查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4、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验收。6、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机组安全监督工作。7、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8、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9、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报总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组织到上级公司汇报。10、搞好企业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
二、企业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2、对外包队加强文明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部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4、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5、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指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6、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工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三、安全科科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科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在公司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2、每周主持召开矿长办公会议,每月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及指示,听取各级领导、安监部门、专业领导分析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检查上一次科长办公会议,安全办公会议安排的工作落实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