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须加盖鲜章;4、农民工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进场日期、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5、农民工个人证件:身份证复印件、特种作业证复印件(按要求提供)、银行卡号复印件和开户行等信息。(二)项目办公室负责对农民工信息进行现场采集及资料复核,现场采集和复核资料必须包含但不限于:采集农民工照片及签名,核实农民工身份证号码、银号卡号、工作岗位、工资标准等信息。(三)项目工会主席(党群协理员)拟定《廉洁协议》,项目部与劳务企业签订协议,共同对廉洁从业做出保证。(四)项目工经部负责清理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财务部进行收缴。
f第七条过程控制(一)项目党群协理员牵头,项目办公室、工经部、财务部相关人员参加,每月1520日定期(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定期抽查)到各工点摸底调查,对农民工进行点名,清点各劳务企业农民工人数。加强日常沟通,掌握农民工工资标准和发放情况,如与登记信息不符,每发现一人,将在当月考核评价中扣1分并处罚款200元。(二)劳务企业施工过程中新增农民工按第六条规定及时上报登记备案。第八条农民工退场管理农民工退场时,劳务企业必须及时报告项目办公室并填写农民工退场登记表,提供农民工基本信息、工资结算和支付情况等内容,办公室做好台账更新工作。未提供农民工退场登记表的,对劳务企业罚款200元人次。
第四章工资支付第九条工资发放流程(一)项目工程部每月20日前完成对劳务企业当期合格工程量的收方工作,双方签字确认后交项目工经部。(二)项目工经部负责劳务企业验工计价管理工作,每月25日前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完善验工资料审批工作。(三)劳务企业根据当期验工计价总额,开具相应金额的增
f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交由项目财务部列账。(四)项目财务部按照“一次审批、两次核实、两次拨付”
的原则,将当期应付款项分为两次核实并支付。1第一次核实:劳务企业将当月农民工工资支付表交由项目
财务部,项目工作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实。2第一次拨付:项目工作小组对当月农民工工资支付金额审
核确定后,由项目财务部进行第一次拨款,为农民工工资专项款,拨付后由劳务企业负责,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3第二次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结束后,劳务企业把工资支付依据和凭证等签认资料提交给项目财务部。项目工作小组再次组织调查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4第二次拨付:项目工作小组确认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后,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