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舞蹈学院2007年招生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我院做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06]号文件:10《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结合今年我院各专业的考生成绩,将我院2007年各专业的招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划定如下:专业表演专业
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方向芭蕾舞表教合一方向汉唐古典舞方向中国古典舞表教合一方向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教合一方向国际标准舞方向服饰表演方向
最低录取控制线205分185分专业校考成绩90分以上者
230分
210分专业校考成绩90分以上者
表演专业
音乐剧方向
245分260分
225分
专业校考成绩90分以上者
舞蹈编导专业
中国舞编导方向
240分专业校考成绩90分以上者
舞蹈编导专业
电视舞蹈方向
360分英语≥70分,语文≥90分320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服装艺术设计方向舞台美术设计方向
舞蹈学专业
舞蹈历史与理论方向
390分英语≥85分,英语语文≥180分425分英语≥95分,英语语文≥190分
北京舞蹈学院招办2007年7月3日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中外文化交流管理方向
f北京舞蹈学院招生录取原则
1、凡我院录取的考生,必须取得我院专业校考考试合格证。2、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最低录取控制线者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中外文化交流管理方向、舞蹈编导专业电视舞蹈方向、舞蹈学专业舞蹈历史与理论方向还要分别达到该专业的《语文》和《英语》单科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北京舞蹈学院招办200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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