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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合作协议书
有④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合伙人的义务有:①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②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和债务③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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