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协议书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13年3月5日在北京市签订:
鉴于:
1、甲方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且有效存续的
有限公司,具备签署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的合法主体资格;截止
本协议签署日,甲方注册资本为2670746万美元,各股东出资额
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12345678
股东各称
出资额
出资比率
2、乙方为毛里求斯公司其他股东均为在中国注册公司,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均具备签署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的合法主体资格;
f3、本协议各方同意在满足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由癸方投入货币资金1145万元,申方投入货币资金50380万元,辰方投资12595万元,合计290830万元对甲方进行增资。三方增资后,甲方的注册资本将由2670746万美元增加至29763177万美元。
基于上述甲、乙、丙、丁、戊、已、庚、辛、壬、癸、申、辰各方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期各方信守。
第一条定义除非上下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协议中具有以下含义:11、本协议:指本文,即甲、乙、丙、丁、戊、已、庚、辛、壬、癸、申、辰各方于2013年3月5日在北京市签署的《增资协议书》。12、拟增资企业:指东莞康特尔云终端系统有限公司。13、增资: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癸、申、辰三方对甲方进行增资,将甲方的注册资本由2670746万美元增加至29763177万美元。14、增资行为生效日:指就本次增资,办理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之日。15、本协议生效日:指甲、乙、丙、丁、戊、已、庚、辛、壬、癸、申、辰各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
第二条6、元:指人民币元。第三条本次增资21本协议各方同意为甲方的进一步发展,由癸方投入货币资金
f人民币1145万元,申方投入货币资金人民币50380万元,辰方投
入货币资金人民币12595万本次增资完成,合计290830万元对甲
方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的注册资本将由2670746万美
元增加至29763177万美元,具体股权结构为:
序号
1234567891011
股东各称
出资额
出资比率
21在本协议签署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癸、申、辰三方依照法定程序支付上述增资款项。
22在癸、申、辰三方支付了全部的增资款后,各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在六十日内申请办理本次增资有关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第四条23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癸、申、辰三方成为甲方股东。
第五条各方保证、承诺31、协议各方承诺各方不存在任何其自身的原因阻碍本协议
f自生效日起生效并对各自产生约束力。32、协议各方承诺取得各自内部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