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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危险品仓库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危险品仓库的管理
三、危险物品的定义危险物品是对具有杀伤、燃烧、爆炸、腐蚀、毒害以及放射性等物理、化学
特性,容易造成财物损毁、人员伤亡等社会危害的物品的通称。危险物品的分类危险品的分类如下1、爆炸品,这类物质具有猛烈的爆炸性。当受到高热摩擦,撞击,震动等
外来因素的作用或其它性能相抵触的物质接触,就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产生大量的气体和高热,引起爆炸。爆炸性物质如贮存量大,爆炸时威力更大。这类物质有三硝基甲苯TNT,苦味酸,硝酸铵,叠氮化物,雷酸盐,乙炔银及其它超过三个硝基的有机化合物等。
2、氧化剂,氧化剂具有强烈的氧化性,按其不同的性质遇酸、碱、受潮、强热或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等性质有抵触的物质混存能发生分解,引起燃烧和爆炸。对这类物质可以分为①一级无机氧化剂性质不稳定,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如碱金属和碱土金属的氯酸盐、硝酸盐、过氧化物、高氯酸及其盐、高锰酸盐等。②一级有机氧化剂既具有强烈的氧化性,又具有易燃性。如过氧化二苯甲酰。③二级无机氧化剂性质较一级氧化剂稳定。如重铬酸盐,亚硝酸盐等。④二级有机氧化剂如过乙酸。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气体压缩后贮于耐压钢瓶内,使都具有危险性。钢瓶如果在太阳下曝晒或受热,当瓶内压力升高全大于容器耐压限度时,即能引起爆炸。钢瓶内气体按性质分为四类剧毒气体如液氯、液氨等。易燃气体如乙炔、氢气等。助燃气体如氧等。不燃气体如氮、氩、氦等。
4、自燃物品,此类物质暴露在空气中,依靠自身的分解、氧化产生热量,使其温度升高到自燃点即能发生燃烧。如白磷等。
5、遇水燃烧物品,此类物质遇水或在潮湿空气中能迅速分解,产生高热,并放出易燃易爆气体,引起燃烧爆炸。如金属钾,钠,电石等。
f6、易燃液体,这类液体极易挥发成气体,遇明火即燃烧。可燃液体以闪点作为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根据,闪点越低,危险性越大。闪点在45°C以下的称为易燃液体,45°C以上的称为可燃液体可燃液体不纳入危险品管理。易燃液体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两极①一级易燃液体闪点在28°C以下包括28°C。如乙醚、石油醚、汽油、甲醇、乙醇、苯、甲苯、乙酸乙酯、丙酮、二硫化碳、硝基苯等。②二级易燃液体闪点在2945°C包括45°C。如煤油等。
7、易燃固体,此类物品着火点低,如受热,遇火星,受撞击,摩擦或氧化剂作用等能引起急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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