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结合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使用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建立PPP项目库,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PPP项目是指各行业部门、事业单位、各类企业主体等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填报并拟采用PPP模式实施的项目。第四条项目库建设和管理遵循“统一建设、分级管理、资源共享、规范使用”的原则。第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库的统一建设,各级发展改革委是本级项目库的管理部门,负责本级项目库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的分类汇总、审核、跟踪推进等相关工作。国家信息中心受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委托,承担项目库的日常运营及技术维护工作,负责项目库指标设定、修改等。第二章项目的入库和填报程序第六条各行业部门、事业单位、各类企业主体等是PPP项目的填报单位,填报单位进行项目填报前,需要在重大建设项目库(httpk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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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有关基本信息进行用户注册。填报单位必须是法人机构,注册时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中,填报单位应根据归口情况选择本级发展改革部门作为审核单
f位。填报单位在各项信息填写齐备后完成注册,并通过注册邮箱进行身份验证,完成账户激活。未激活账户的单位可以开展信息填报工作,但不能上报信息。第七条PPP项目库依托重大建设项目库“储备项目”模块运行,填报单位在“填报区”通过“新增”录入“基本信息”、“投资情况”、“前期工作”、“PPP项目”等信息。其中,“PPP项目”板块是专为填报PPP有关信息而设置。填报单位在项目选择拟采用PPP模式后,可执行录入PPP有关信息并保存的操作,对于已保存的项目,通过“修改”功能进行补充完善。入库项目应当符合使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等相关管理要求。第八条PPP项目库填报信息按照项目实施程序分为基础信息、实施方案编制、实施方案审查及确定、社会资本方遴选、合同签订等五个部分,填报单位在填报时应确保信息准确。填报单位在完成一项或多项工作的信息填报后,可通过“报送”功能提交给注册时选择的归口审核单位进行审核。填报单位可以在“已报区”查看已报送的项目,未经审核单位锁定的阶段信息可再次进行补充或修改。第九条填报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完成相应阶段的信息填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