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作业现场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名称被检查单位地址检查日期序号检查内容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检查人员检查要求现场检查情况
一、总体布局厂内建构筑物与周边1相邻建构筑物安全防护间距2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民用建筑和设施的距离不小于25米。散发可燃气体的甲类厂房与厂外道路不小于15m甲类厂房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0m;甲类贮存设施与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应小于300m甲类厂房、甲类库房、甲、乙类液体贮罐,液化石油3生产设施、储存装置、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道路、生活设施、架空电力线之间安全间距4平距离不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2米;与甲类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5米;与厂内民用建筑、办公楼的防火间距不小于25米5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与厂内主要道路(路边)间距不小于10m;厂外道路路边不小于15m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50m,且围6生产设施、储存装置与厂界安全间距墙两侧的建筑等还应满足相应的防火间距要求。占地面积大于3000m的甲、乙、丙类厂房或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5m78厂房、建构筑物耐火等级警戒区甲乙类生产厂房、贮存库房的耐火等级不低于2级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场所应设置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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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防设施1火灾报警系统甲、乙、丙类生产厂房和物品库房应根据其级别设置火灾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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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装置和贮罐区设置的消防给水系统室外消火栓设置的规格和数量
根据生产工艺装置的性质、消防用水量等因素设置消防水系统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和数量及口径符合规范要求,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m甲乙类生产装置和储存槽区设固定式或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根据火灾类型和场所的危险等级确定灭火器类型的选择,配置数量应符合规范要求;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同一类型灭火器时,宜选用操作方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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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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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数量、种类配置合理并定期检测
的灭火器;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