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及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油安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林产品有效供给能力为目标,着力构建我国粮食主产区和生态脆弱区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着力建设高标准经济林示范基地,不断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提高木本油料等林产品有效供给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林业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实现兴林与富民的和谐统一。二、建设范围和重点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分为林业生态示范项目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两类。(一)林业生态示范项目建设范围包括长江流域防护林工程、太行山绿化工程、重点地区沙化(地)治理。1、长江流域防护林工程建设范围包括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等省(市)。重点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低效防护林改造等多种治理措施,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在适宜地区和确保生态效益的前提下,适当发展竹林等经济效益较好的品种,实现生态环境改善和农民增收双赢,提高农民群众的造林积极性。2、太行山绿化工程建设范围包括北京、河北、山西、河南等省(市)。重点建设太行山区生态屏障,搞好海河源区的水源涵养林保护和建设,通过大力植树造林、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等恢复植被,建立乔灌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通过因地制宜、适当发展生态经济林,提高林区林农收入。3、重点地区沙化(地)治理(1)黄河故道沙地综合治理建设范围包括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等省。重点以改良土壤和遏制土地沙化为目的,造林种草,营造农田防护林、速生丰产林和高效经济林,通过林粮、林果、林草等间作,改良沙化土地,提高平原地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重点地区沙地治理建设范围包括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点保护现有林草植被,采用封沙与人工造林结合的方式,加强林灌草植被建设,建立以森林为主体、林灌草相结合的防风固沙体系,遏制沙化扩展。支持全国防沙治沙示范区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巩固治沙成果。(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扶持项目以木本油料示范基地建设为主,兼顾木本粮食、区域特色名优经济林、林下资源开发和利用以及花卉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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