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火灾处置行动指南
近年来,我国发生的一些商场火灾,由于单位前期处置不当,导致小火酿成大灾,造成了举国震惊的悲剧。如1993年2月14日13时15分,唐山市东矿区(现古冶区)林西百货大楼发生特大火灾,烧死80人,伤54人,直接财产损失400余万元。2000年12月25日,河南省洛阳市东都商厦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309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75万元。2004年2月15日11时许,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火灾造成54人死亡,7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26万元。2010年11月5日,吉林市吉林商业大厦发生火灾,造成19人死亡,24人受伤,过火面积约15830平方米。2012年6月30日,天津蓟县又发生了莱德商厦火灾,死10人,伤16人,建筑过火面积5800平方米。由此,商场火灾的处置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并有很多对策措施被提出,但由于各种原因,这些对策的可操作性较差,并且相当多的错误思想观念夹杂其中。本人仅从商场管理者的角度出发,简要分析说明三个问题。一、牢固树立第一时间现场处置的理念商场火灾由于发展快,烟雾易扩散,第一时间的现场处置直接关系到灭火、救人的成败。有以下几条理念我个人觉得应成为商场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识:1、第一时间灭火。全体员工都应该会使用灭火器和消火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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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意是这两种全会),发现火灾时,第一现场员工能自发组织起灭火行动,而不需要有人指挥。2、第一时间报警。只要发现火灾,就应该立即报警。报警分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报告给商场所有的人,一是打119电话。报告给商场所有的人,此条尤为重要,可以说比打119更为重要,其意义在于让所有人都知道火灾的发生,做好灭火和疏散的准备(现在常见的是,低层发生了火灾,但上层人员根本不知道,知道时烟已封锁了楼梯,上层的人员死伤惨重)。打119,其目的是便于消防队尽快给予增援和帮助。关于这一点,商场的管理层在平时就应该鼓励员工、并授权员工这样做。即使是再小的火灾,当员工这样做时都应该表扬,而不是责难。绝对不能在发生火灾时,还层层请示领导。3、第一时间疏散。无论火灾大小,在扑救和报警的同时,立即组织顾客和员工疏散,尤其是优先疏散着火层以上顾客。死亡哪怕一人,其代价也是相当巨大的,决不能以财产损失和所谓的不良影响为决策的出发点。4、第一时间采取辅助消防队灭火救人的其他措施。按照平时的演练和分工要求,第一时间采取以下措施:排烟,放下防火分隔物(比如防火卷帘),启动应急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