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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燃油(气)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油气管道输送系指利用管道将燃油、气从油气卸料站码头或输送管线输送至生产系统输送的过程。第二条油气管道工程的勘察设计者、供应商、承包商应具有与所承揽油气管道勘察设计、供应和工程施工相适应的合法资质。第三条管道工程的勘察设计者、供应商、承包商应实行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具有良好的安全业绩。第四条在油气管道工程勘察设计、供应、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第五条管道工程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使用燃油、天然气作为一次能源的发电企业应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安全监督规定》设置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配置与管理内容相适应的人力和装备,逐级建立络,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安全管理机构职责(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关于油气管道作业的有关法规、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管理年度工作计划;(二)负责油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的监督和油气管道作业人员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归口管理;(三)负责制订、修订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四)负责制定安全措施和隐患整改计划,深入现场监督检查,落实整改。
f(五)主持制定安全应急计划,并建立完善应急指挥和救助系统;(六)负责油气管道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和统计工作;(七)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等关键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八)负责安全考核评比工作,开展安全科技成果交流,推进安全科技进步,积极组织各种安全活动,协调有关问题。第八条使用燃油、天然气作为一次能源的发电企业应建立实施安全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九条油气管道的安全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一样进行“三同时”预评价和竣工验收。第十条油气管道投产前应制定投产方案,投产方案内容包括制定投产方案的依据、各项投产工作的具体计划、组织机构、投产程序及各阶段的要求、工艺运行参数、投产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第十一条油气管道投产前应进行试运行。投产试运行分单体及整体试运行,各项试运行工作应严格按投产方案进行。第十二条油气管道整体试运行应在系统试运合格后进行。燃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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