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自行处理。
9、因乙方原因送错快件,乙方应负责将快件无偿送达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10、收件人收受交寄物而未提出异议并签收的,视为交寄物已经完好交付,乙方正确履行了合同义务。交寄物发生损失的索赔,
最迟应当自收到交寄物之日起30天内提出。
11、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送达货物,如因乙方过错导致货物晚点,每迟延24小时减去运费的10,但最高减免
额不超过该票运费的40。乙方有权选择合适的方式运输。
12、保险及服务事故赔偿:
121甲方委托乙方保价的交寄物,保价费率为5‰,最低收费1元票,不足1元按1元收取,出险赔付时无免赔额(仅限单票
声明价值在5000元(含)以内的快件);甲方委托乙方保险的交寄物,预计月投保额总计______元,保险费率____‰,保险最低收费
1元票,不足1元按1元收取。出险时,按照保险公司有关规定赔偿,免赔额200500元票。若合同签署之日起3个月内平均月投
保额无法达到预计月投保额标准,乙方可相应提高保险费率。
122甲方委托乙方购买保价的交寄物发生丢失、破损等服务事故时,乙方按交寄物实际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但最终赔偿金额不
高于交寄物保价金额;甲方委托乙方购买保险的交寄物发生丢失、破损等服务事故时,乙方按保险公司实际赔偿结果赔偿给甲方,免
赔额200500元票。若因委托人无法提供或不能及时提供相关保险资料造成无法理赔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123甲方未委托乙方投保的交寄物(包括甲方自行投保的货物和没有办理任何保险的货物、以及委托乙方投保但保险公司没有理
赔下来的货物)发生丢失、破损等其他服务事故,乙方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所付运费的3倍。甲方违规交寄
或填单有误,造成快件延误、无法送达或无法退还,或因甲方自行包装快件封装不善,造成快件延误、毁损、灭失的,由甲方承担责
任。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交寄物的自然属性合理损耗或性质变化导致的货损,乙方免责。
13、合同期限: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14、在合同期内,对于价格费率等快递事项的调整,乙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如
果甲方不认可或在乙方价格费率调整通知寄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书面回复乙方,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5、甲方同意乙方授权旗下的子公司和分公司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代为提供承运服务并进行财务结算。
16、本合同附件:乙方价格表、乙方运单、乙方所属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