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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管理处客服中心,由管理处上交公司保密办。
12、因故离职或调离的可能涉密的员工,管理处会在离职前对其进行教育提醒,并签订《离职保密承诺书》附件四。
三、发生泄密事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1、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
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
传递国家秘密的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
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
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
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2、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发生重大泄密案件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
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对应当定密的事项不定密,或者对不应当定密的事项定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3、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予以处罚。
4、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f附件一
岗前安全保密培训记录表
培训内容:一、安全保密的基本常识二、工勤服务人员的安全保密管理要求三、发生泄密时间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序号日期姓名岗位被培训人培训人
备注
f附件二
保密责任书
部门
姓名
政治面貌
性别
民族
照片
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时间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法律责任保密守则
领导要求
宪法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第5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安全、荣誉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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