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2011年03月22日信息来源:胶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点击数:221
为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保障水产品消费安全,根据《2011年青岛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及当前水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特制定胶州市《2011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安排及渔业工作的会议精神,结合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全面整治、突出重点,巩固基础、完善机制,强化能力、检打联动”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强化管理基础,创新管理制度,完善长效机制,提高监管能力,排除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保障水产品消费安全。二、工作目标——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产地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环节的使用得到禁止。——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明显提高,检打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对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制度进一步
f完善。——基本掌握重点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重点区域、重点养殖品种质量安全可追溯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建设逐步推进。三、监管重点一重点产品。突出整治对虾、梭子蟹、贝类、重点产品。淡水鱼等主要出口品种和国内市场消费的大宗品种。严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的使用。二重点单位。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重点单位。备案基地、获认证和名牌品牌水产品生产企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和国家级及省级水产原良种场。三重点区域:养殖水产品主产单位,以及2010重点区域:养殖年违禁药物检出率较高的重点单位。四、监管任务一加强养殖生产全程监管,不断提高标准化生产一加强养殖生产全程监管不断提高标准化生产加强养殖生产全程监管,水平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养殖生产过程中投入品的管理,规范养殖生产秩序,大力推广渔业标准化生产。继续做好渔业科技入户工作,培训、指导生产者科学用药。继续实施以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工厂化循环水系统装备为主要内容的养殖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提升工程。继续开展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
f活动,扩大示范规模,扶持和指导现有的示范场提高创建标准,增强示范带动作用。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建设工作重点加强无公害产地产品认证及已认定无公害水产品的管理,切实做到规范生产,使用无公害水产品标志进行销售,保证养殖水产品质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