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国家科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技术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教育改革【发布部门】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已变更【发布日期】19910930【实施日期】199109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教委国家科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工作的意见(1991年9月30日国务院批转)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在各项建设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九十年代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高等学校要认贯彻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的精神,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的“八五”计划的奋斗目标做出重大贡献。为此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工作高等学校担负着培训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学技术的重大任务,已经成为我国科技事业一个重要方面军。不仅是基础性研究与高技术研究的一支主力,也是科技攻关、引进项目消化吸收、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高技术产业开拓中的重要力量。培养人才是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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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的根本任务,科技工作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一个重要手段,是高等教育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师资水平的提高,学科内容的更新、交叉、新兴学科的形成,都有赖于科技工作的开展。学生参加科技活动是引导他们了解国情、联系实际、参加社会实践的重要途径,不仅可以提高他们的科学素质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有助于进行德育教育。高水平的科研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基础,没有这个基本就不能解决立足国内培养的问题。各级政府部门要十分重视高等学校的科技力量,认真作好部署,关心和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高等学校必须高度重视科技工作,把它作为一项基本任务,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因校因地制宜地逐步开展,以不断提高培养人才质量和促进经济、科技与社会发展。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工作方针高等学校科技工作要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和“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战略方针。要根据国家总体部署,把高等学校大多数科技力量有效地组织到为国民经济服务的主战场,同时保持精干力量稳定持续地进行基础性研究和高技术研究;要实行教育、科技、生产三结合,加强与产业部门和研究单位的合作联系;要坚持改革开放,重视国内外的科技交流;要从实际出发,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