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未能偿还应付的债务。442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客户有权向圣鹏电梯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4421若圣鹏电梯因非客户的原因或非不可抗力原因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经客户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十曰内圣鹏电梯仍未履行,客户有权书面通知圣鹏电梯终止合同;4422如果圣鹏电梯被迫、自愿或由债权人提出破产(合并或重组公司的除
f外)而无力再履行合同荐下的义务;4423若圣鹏电梯由于法定的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再履行合同项下的职责。443若非上述441及44..2约定终止情形,未经双方书面协议的一致同意,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第五章违约51逾付款滞纳金若客户未能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圣鹏电梯支付应付款项,须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滞纳金按圣鹏电梯发出首次书面催告书后7个工作日起逾期款项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二计算52提前终止的违约情形521若出现本合同前述4411项之情形,客户在圣鹏电梯发出二次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的,则圣鹏电梯有权要求客户支付违约金;522若本合同依据上述第4421项之规定而终止的,客户有权追回已向圣鹏电梯支付的当月维修保养和预付维修保养费,同时有权要求圣鹏电梯支付违约金;523非44条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双方书面达成一致的,提前终止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为本合同两个月的电/扶梯维修保养费,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加付1个月的维修保养费。同时,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己发生的经济财务关系的清算及经济损失的索赔权利。53保密条款本合同及其所有附件均属商业秘密,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否则即视为违约,一方有权要求另一违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f第六章其他事项
61通知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通知或通讯,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发到其登记办公地址后即被视为送达。62合同附件本合同所附之技术条款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有未尽事宣,双方可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63排除条款本合同的服务范围不包括改变电/扶梯现有结构和装置,或增加新功能。如有需要,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关合同。64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65合同效力本合同签字盖章后,即成为双方完全同意履行的合同,将取代所有双方以前订立的有关维修保养事宜的任何协议。本合同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