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f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
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
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f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
81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
审核后支付。82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
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
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
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
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保密
f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
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8着作权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着作权。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
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