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省内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11年度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年检范围凡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我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持证单位,均应参加本次年检。二、年检时间省内各增值电信企业应当在2012年3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检资料,参加年检。三、年检材料报送请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年检系统httpstsmmiitgovc
提交年检报告及相关材料(信息提交后,如果材料不合格可能会被退回,请及时登录系统关注信息的审核状态),年检系统中的年检信息审核合格后,再登录我局网站(wwwhlcagovc
)下载年检表格,填写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我局。四、年检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3、公司的年检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年度电信业务经营情况;网络建设、业务发展、在职人员数量及机构变动情况;服务质量情况;执行国家政策和电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等情况;因特网信息服务企业应提交网站访问量情况;4、201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五、年检工作的有关事项(一)年检合格的标准1、提交的各项年检材料真实有效,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2、通过2010年度工商营业执照的年检;3、2011年度,无违规经营电信业务行为记录或有违规记录但已处理完毕。4、年检期间,未发现存在违规行为。(二)年检的处理方式年检合格的企业,我局将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情况记录表加盖印章,并交还原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对于未按时参检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企业,纳入年检整改范围。年检整改期于2012年4月15日截止,届时我局将不再接收年检材料,并与5月初公布所有年检合格企业名单。(三)基础电信企业落实年间结果的责任增值电信企业经营许可年检合格是基础企业为其提供业务接入的前提条件,我局已要求省内基础电信企业切实履行好接入管理责任,保障年检结果的有效落实。六、年检资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5号)联系电话:045153005815邮政编码: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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