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协调、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的专业部门和队伍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和队伍的职责分工;组织指挥各专业队伍进行实施。(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报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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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传达贯彻领导指示,及时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受伤和受困人员进行救治。
(4)负责对事故危险源设备故障和事故原因进行诊断和分析。第九条各管理处建立本单位电梯设备基础档案,禁非操作人员违章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厅门,建立并不断更新完善本单位的现场处置预案。第十条建立检验检测隐患报告制度,定期分析故障记录,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加强现场工作监管。第十一条发生电梯事故时,管理处负责直接启动本预案,管理处负责及时通知相关各分包单位启动相关预案。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机构(管理处)并履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第十二条物业管理项目一旦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公司主管经理汇报,公司主管经理根据情况发展在1小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急“12365”或所在辖区分局报告。第十三条当发生电梯较大事故及以上等级事故时,管理处应立即向辖区分局特种设备科上报,以启动更高级别预案。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按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自救。根据情况发展管理处主任可同时应拨打12365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或打110报警。第十五条因特种设备事故次生或衍生出其它事故,目前采取的应急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事态蔓延,需由多家专业应急机构、多个部门主管单位同时参与处置工作的,负责先期处置工作的单位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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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向市应急办报告。同时应拨打12365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或打110报警。
第十六条有关具体情况的通报应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预案起动单位宣布应急状态的解除。
第十七条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安抚慰问相关的乘客。解释事故原因和已采取的预防措施,消除乘客对乘坐电梯的恐惧,消除误解、误传的有关电梯的不安全信息。
善后工作涉及到商业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事宜的,在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管理处及其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必要时,应当对设备、场地、资料进行封存,由专人看管。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