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人文学部博士研究生海外高水平大学访学资助计划
实施办法(试行)
为给人文学部在校博士研究生创造更多的国际学术交流机会,有效提高赴海外高水平大学研究学习的质量与效率,北京大学人文学部设立“博士研究生海外高水平大学访学资助计划”。
该计划资助人文学部优秀博士研究生到海外顶尖大学或科研机构(含本学科国际排名顶尖大学)进行一年期或半年期研究和访学(一年期优先),该项经费由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管理和发放,由北京大学人文学部教学委员会负责评审和使用。现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条资助计划
1.全学部每年拟资助一定数量的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赴海外顶尖大学或科研机构进行研究或访学,时间为一年期或半年期(一年期访学项目优先)。
2.资助具体人数根据资金和申请情况确定。资助内容仅限学费、选课费。资助标准参考顶尖大学实际执行,原则上以学费或选课费的90资助申请人,余额由申请人自行承担。选课费的申请,限每人每学年1至2门课程;外语水平特别优秀者,原则上每学年支持课程不超过3门。
3.重点资助申请到顶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第二条申请条件
1.档案在我校的非毕业年级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已经取得博士资格;并已经完成或能保证在出国访学前完成综合考试和开题报告等培养环节,进入博士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博士生在延期期间不允许申请此项资助。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优秀(达到能在海外大学修课的熟练程度);
3.接受海外机构(含院校、科研机构、基金会)资助生活费,且访学的海
f外高水平大学收取学费或选课费的在校博士生,满足上述条件1、条件2,亦可申请本项目资助。但正在境外学习或研究的博士生,不得申请本项目资助。
4.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仅享有1次资助机会。
第三条申请及选拔程序
1.申请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向所在院系提交下面各项材料。(1)《人文学部博士研究生海外高水平大学访学资助计划申请表》。(2)个人简历(从大学本科开始,应包括科研情况、研究成果和论文发表等)。(3)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的复印件。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院校名称等),留学的起止时间,导师信息,受邀人在国外从事的课题研究、费用情况等。如邀请信为英语以外语言,应附中文翻译件并由导师和所在院系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4)国外导师的简历(不超过2页),内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