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第十二条在学生会换届之前各学生会部长必须对本部接班人进行重点培养,在换届时,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对擅自离职的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将在征求团委老师的基础上,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批评,取消其评优资格,撤职等处分。
第三章
例会制度
第十三条例会是学生会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尽量一个月召开一至两次,所有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在成员有课程安排的情况下举行。第十四条例会或者会议的组织者必须履行好职责:(一)明确会议的内容、目的。(二)对会议所解决问题、形成的决议应采取民主集中制。(三)确定例会时间、地点,按时宣布开会。(四)对参加会议者的出勤情况进行严格记录和考评。办公室相关的人员负责检查会议出勤情况并作记载。第十五条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职责。(一)每周例会各部门正、副部长务必到会,不得无故缺席。出勤情况由办公室统计。(二)会员提前5分钟到会,不迟到、早退、旷会。(三)因事不能按时参加应事先提交书面请假,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四)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2
f(五)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第十六条严格规范请假制度。会议请假要办理相关的请假手续,使用标准请假条。请假必须在会议之前以请假条形式书面经主席团批准,不能随便代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通知,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所有请假条要交办公室备案。第十七条累计四次或连续三次无故缺席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迟到、早退者当面解释,累计三次写书面检讨。第十八条例会召开期间应把手机关掉或调到震动状态,不得随意讨论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走动。第十九条会议必须本着精短效率的原则。会议全体成员如对会议提出的工作或活动计划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上提出讨论。一旦形成决议,就必须坚决执行。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二十条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第二十一条各部在学期末,拟一份一式两份的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第二十二条各部在学期期间,必须对每次活动进行详细记载,包括活动的计划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