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标准
一、专业名称:护理专业
二、培养目标:
护理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医疗卫生工作方针,适应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健康的体魄,具有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具备人文社会科学、医学、预防保健基本知识及专业能力,具备护理学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与患者良好沟通,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患者的健康问题并实施整体护理,熟练掌握常用护理操作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人际沟通、团队协作和创新能力,满足卫生服务人才需求,能在护理领域内从事临床护理、预防保健和社区卫生服务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三、职业领域(面向)
专门化方向
就业岗位
职业资格
临床护理方向
综合医院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社区护理方向
社区医院、卫生院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康复护理方向
老年福利院、社区康复中心等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四、人才培养规格
该专业毕业生的核心能力包括对服务对象实施整体护理的能力、对常见病多发病应急处理的能力、对常见病开展健康教育的能力,通过学习,学生知识、技能结构与素质要求如下:
(一)基本素质1、思想道德素质: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护理职业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具备正确认识社会、判别是非的基本能力;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2、人文素质:具有努力追求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有求知欲和终身学习的精神,诚实守信、谦逊正直;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与领导、同事团结合作。3、身体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生理、心理状态和社会适应能力,正确认识和评价自己;具备一定的自我心理调整能力和对挫折、失败的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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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二)专业知识和技能1、专业知识要求(1)具有较稳固的文化基础知识、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基础医学的基本知识。(2)具有临床医学的基本知识和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专业理论知识。(3)具有开展社区卫生保健、卫生宣教的专业知识及国家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法规知识。2、专业能力、技能(1)具有熟练规范的基础护理和各专科护理基本操作能力。(2)具备以护理对象为中心,运用护理程序实施整体护理的能力,具有对人体、家庭、社区提供整体护理和预防保健服务的技能。(3)具有对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和常用药物反应进行有效观察的能力。(4)具有对急、危、重症病人实施初步应急处理和配合抢救包括心、肺、肝、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