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其几大重要子系统为: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等。
编制方法应急预案的编制一般可以分为5个步骤:
1组建应急预案编制队伍;2开展危险与应急能力分析;3预案编制;4预案评审与发布5预案的实施。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
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
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工作
原则
(一)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
门配合、快速高效,防止事故扩大;
(二)以事故发生单位
和当地政府为主的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必
须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工作,提供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本《预
案》重点是道路交通、火灾、矿山、建设工程,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
危险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急性中毒、水上交
通事故。其它事故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及预案,由市政府有关部门配
合实施抢险救灾工作。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一)重特
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由市政府领导,统一组织实施。事故发生所
f在地区政府牵头负责,各司其职,迅速、快捷、高效、有序地开展。(二)重特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由市长担任,特殊情况时,总指挥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公安、安监、卫生、质监、建设、交通、民政、宣传等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城南新区管委会以及西宁警备区负责人组成。(三)重特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总指挥部设五个分指挥部和办公室及信息中心。分别由分管副市长兼任分指挥部指挥长,市政府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指挥长,有关部门为牵头单位。市重特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秘书长任主任。(1)警戒保卫指挥部由公安局负责。(2)抢险救灾指挥部由公安、经贸、建设、质监、卫生、交通等部门负责。其中:道路交通、火灾、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等事故由公安局负责;矿山等工业企业生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