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履行签字、盖章等规定手续,核实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办法》中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要求,特别要严格审核是否具备本《办法》中规定的笔试加分条件。
7月5日前,市(州)特岗办公室在网络报名信息系统中对所有经过资格审查人员作出确认,根据审查情况添加笔试加分信息。
7月6日,统一公布各市(州)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申请人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情况;7月10日以后,经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1.考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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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笔试由省统一组织,全省统一命题、制卷、评卷;统一考试时间、调配巡考人员、发布成绩、确定录取线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本理论和学科基本素养。面试由各市(州)组织,设岗县(市、区)参与,依据省对面试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自主命题、自主评价。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素质和教学基本能力。考生到所申报的设岗县(市、区)所在市(州参加统一笔试,按通知参加面试。
2.考试时间
全省统一笔试于7月18日上午9:0011:00进行;面试于8月34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州确定。
3.笔试加分政策:
(1)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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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下同)加5分,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
(3)报考原籍所在县所设岗位的,加10分;
(4)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支援地震灾区的大学生志愿者,加10分;
(5)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加2分(参照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政策》(吉政发8号),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主要包括省内高校吉林籍和省外高校吉林籍毕业生返回吉林尚未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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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录取工作
1.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满分为18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笔试成绩作为初选的依据,筛选出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满分为60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为最终录取依据。
2.7月25日,省统一将考生笔试成绩录入报名系统,结合市(州)确认的笔试加分情况,生成最终笔试成绩,考生可于7月26日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