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勤及管理制度
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需填写外出日志单,并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出;外出回来后,需填写外出结果单。2、3、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超过2小时的,按旷工一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超过2小时者,按旷工一天论处。4、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以上5次(含)以下者,扣发当月2天的基本工资、公司绩效奖和个人绩效奖;累计达5次以上10次(含)以下者,扣发当月5天的基本工资、公司绩效奖和个人绩效奖;累计达10次以上15次(含)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基本工资、公司绩效奖和个人绩效奖;累计达15次以上,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公司绩效奖和个人绩效奖。对于迟到的处罚,除过扣工资外,还在《日常行为规范及考核要点》中相应扣分。5、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2天的基本工资、公司绩效奖和个人绩效奖;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公司绩效奖和个人绩效奖;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公司绩效奖和个人绩效奖,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每月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达6天者,予以辞退。对于旷工的处罚,除过扣工资外,还在《日常行为规范及考核要点》中相应扣分。6、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4条、第5条、第6条规定处理。7、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请假制度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经理批准;3
1
f天以内的(含3天),由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裁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请假由总裁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请假或请假手续已满未经续假擅自不到职的,按旷工论处。当时没来的及请假且第二天内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