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由乙方负责。
3、乙方公司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衣着乙方(或甲、乙双方视实际需要而另行商定)的统一工
作服和佩带工作证,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4、根据工作要求组织工作人员,设备材料进场。
5、派资深的管理人员驻场处理日常的事务,服务期间,该管理人员每天(休息日除外)均应在
现场,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开荒清洁工作,巡检。
6、接受甲方的监督,遇合同条款未列明的事项应及时与甲方协商解决,并服从甲方代表的合理
管理。
7、与甲方一起参与服务后验收检查。
8、按甲方规定在指定区域内摆放材料、工具等并负责将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环卫部门的垃圾
清运费用由甲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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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9、乙方在保洁服务中损坏甲方的一切财产(建筑、道路、设备、材料、绿化等),如有损坏则照价赔偿。10、乙方的开荒保洁方案,使用保洁保养材料应由甲方审查和认可。
八、服务验收:1、由甲乙双方各派代表组成验收班子,可当面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返工,直到达到甲方要求。2、保洁服务完毕后,乙方应负责立刻清理所有的工具及材料,包括临时的水、电及其它所有连接管道。
九、违约责任:1、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私自终止合同。若甲、乙双方因工作需要终止合同的,须提前半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按违约处理,违约方须以百分之五的承包金作违约赔偿支付给对方。2、由于乙方服务质量严重或其它原因导致甲方环境严重脏污或引起甲方强烈不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本次开荒保洁服务费不再支付给乙方。3、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无须支付违约金。4、若因乙方公司内部原因而造成无法正常提供清洁服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本次开荒保洁费用不再支付给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以百分之五的承包金作为违约赔偿支付给甲方。
十、其它及补充条款:1、乙方应加强防火、防盗和自身的管理,遵守和执行安全、文明等规定,否则,导致造成的损失和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的处罚或追究赔偿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2、乙方承诺不得将掌握的甲方的业务、资料等向第三者泄露。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
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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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十二、如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甲方代表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