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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公司通信工程监理合同
项目名称: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XXX分公司乙方:
签订日期:
f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总则
为了使××工程顺利地按预定计划完成、工程监理管理和进度上都得到确切保证和受控,进一步明确双方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监督执行,促进工程建设;
第一条本监理合同本设计合同的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见《通用条款》第三条。
第二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
以及其合法继承人,本合同中等同于“甲方”。(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
合法继承人,本合同中等同于“乙方”。(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
组织。(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
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f(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单项工程监理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围和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1、委托人委托监理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容;2、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延长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委托方的要求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本合同专用条款32本合同通用条款
f33甲方的项目竞赛要求及监理委托书;34项目竞赛复函
35区域中标入围函(文件);
36区域入围投标书37标准、规其相关技术文件;
第四条通信工程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单项工程监理合同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五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汉语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第六条合同适用法规: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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