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工程竣工报告》。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预验收,勘察、设计单位出具《单位工程质量检查合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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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件》,监理单位出具《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3、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要求后,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4、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
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5、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单位核查验收组成员的资格。验收组成员到场后,在《竣工验收组成人员名单及资格核查表》上由亲自签字。(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3)建设单位主持人宣布验收方案、分组。(4)参加验收人员按专业分组进行工程实物质量检查、查验有关工程技术资料。(5)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分别发表验收意见并形成验收结论。(6)验收组组长根据验收组统一意见,宣布工程是否合格、通过验收。(7)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验收人员宣布该工程的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执行质量验收标准情况以及该工程验收会议是否有效。(8)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9)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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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工验收。(10)建设单位负责人总结发言。
工程由设计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进行监理、总包单位名称承建、分包单位:幕墙公司、(消防)、(内装饰)、(智能化)、安徽辉天广庆(电梯)。
本工程各种审批手续齐全、验收程序合法,办理了公安消防、规划、环保等部门的专项验收手续。设计功能符合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图施工、依法施工,能满足设计要求和安全功能使用要求。在合同履行方面,各方均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合同签订程序合法。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措施到位,在平时的检查中未发现有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施工行为,工程资料齐全、质量控制资料齐全真实,观感经验收评定为“一般”。
经验收小组对该工程进行实体全数检查,形成如下验收结论:该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规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