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普金堂县医院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安11-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建办施工处负责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考核和指导。第三条在项目施工中,杜绝死亡事故、重伤事故发生,轻伤率控制在03以下,施工现场确保达到国家级安全文明示工地标准。
第二章各方责任和义务第四条施工、监理及其它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建办与监理、施工单位签订;各参建单位与部管理科(室)、部门签订,最后与管理人员签订。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履行下列安全责任:(一)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办理安全监督报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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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单位应制定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部有明确的奖罚措
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作业人员的作业环境和条件。(三)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施
工现场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落实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目标责任分解到人。(四)施工现场应配备安全生产标准规,制定各工种安
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作为日常安全活动和
安全教育的主要容,并悬挂在操作岗位前。五施工单位建立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管理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均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并
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六)施工现场布置要充分考虑施工安全,制订专项安
全措施方案,保证人员安全。
(七)必须使用合格的机具、设备,已报废的或未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机具设备及特种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八)要根据施工生产和季节情况的变化,组织安全生
产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九)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按有关规定及
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和私自处理事故。
(十)按规定提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满足安全文明施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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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依法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十二)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r